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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一期项目环评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

所属分类: 通知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-03-14

概要:

各位公众:
你们好!
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一期项目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各位公示,具体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一期项目
2、项目概况:
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原合成氨装置区的空地建设1座4层的电池级纯碱厂房,占地面积约为1120m2,建筑面积约4500m2。并在厂房内新建1条电池级碳酸钠的生产装置,同时配套建设有分析化验、操作室等辅助工程,新建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。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的重质碳酸钠成品作为原材料生产,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电池级碳酸钠的产品规模,技改后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产量不新增。
技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15万元,占比约2.15%。。
3、相关资料获取方式及途径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电子稿获取方式如下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K3-PNV3mQ4Ao21hhm93n2Q 
提取码:kc4t
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申请查阅,联系电话:程龙 18983552330。
4、公众征求意见范围
收本项目直接、间接影响的公众,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;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,相关主管部门等。
5、公众意见表
获取方式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一致。
6、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
可通过邮件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,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。其中填写公众意见表,可邮寄至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一期项目(程龙收),或以邮件方式提交相关意见,邮箱:2873284951@qq.com。
7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。
公众可来电、来函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

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3月14日

关键词: 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一期项目环评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